【药品名称】 肺宁颗粒(修正)
【通用名称】 肺宁颗粒
【规格型号】 10g*10袋
【生产企业】 柳河长隆制药有限公司(原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)
【批准文号/生产许可证号】 国药准字Z22020825
【有 效 期】 36 月
【功能主治】 清热祛痰,止咳。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咳嗽。
【用法用量】 开水冲服,一次10g,一日3次。
【不良反应】 尚不明确。
【注意事项】 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香燥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 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 3.有支气管扩张、肺脓疡、肺心病、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。 4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5.儿童、年老体弱者、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6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7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8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9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0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禁 忌】 糖尿病患者禁服。
【上市许可持有人】 柳河长隆制药有限公司
【包装单位】 盒
【主要成份】 返魂草。辅料:蔗糖粉。
【性 状】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,味甜,微苦。
【贮 藏】 密封、防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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